违法以防病毒为由商家拒收现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26 17:40:09  阅读:8994 作者:责任编辑NO。魏云龙0298

据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供给的计算多个方面数据显现,到3月22日,海南省4万余家餐饮运营主体中,已有3万余家经营,复工率超越80%,我省餐饮业消费人气逐渐上升。

在做好复工复产一起,也呈现了有单个商家以防止触摸现钞感染病毒为由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对此,省商务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特别提示,这种拒收现金行为是违背现行法令的。

省商务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明,在做好复工复产一起,单个商家以防止触摸现钞感染病毒为由拒收人民币现金,这种行为是违背现行法令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钱银是人民币。以人民币付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全部公共的和私家的债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中国人民银行也于2月28日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现金运用有关问题的阐明》。

其间明确指出:疫情防控期间,为削减现金传递过程中人员触摸,可优先选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付出东西。请各商家尊重顾客多元化付出方法挑选,做好服务与交流,防止呈现拒收现金景象。

来历: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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